重磅!中办国办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双碳考核进入刚性新阶段
2026 年 4 月 23 日,新华社受权发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度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开展评价考核。
这标志着我国双碳工作从“部署推进” 转向 “刚性考核”,以制度化、法治化方式压实地方责任,为 2030 年前碳达峰、长远碳中和目标筑牢制度保障。
《办法》经 2026 年 2 月 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4 月 12 日正式发布,是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的核心文件。
• 考核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 实施时间:2026 年度起,年度考核、次年实施
• 组织架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央组织部统筹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 核心原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
《办法》构建控制指标 + 支撑指标双轮驱动体系,突出关键约束、覆盖全领域支撑。
控制指标(硬约束,一票否决级)
1. 碳排放总量
2. 碳排放强度降低
3. 煤炭消费总量
4. 石油消费总量
5.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支撑指标(全领域覆盖)
节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关键指标,全面牵引绿色转型。
“十五五” 是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的决胜期,国家与省级同步发力:
• 2030 年碳排放强度比 2005 年降低 65% 以上
•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
• 煤炭、石油消费总量如期达峰
• 合理控制煤电装机与发电量,新增清洁能源电量力争覆盖新增用电量
各省需制定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五年与年度目标,经国家衔接审核、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作为考核依据。
考核实行年度自评 + 部门评价 + 实地核验 + 综合定级闭环管理。
1. 地方自评:各省党委政府开展年度自评,报送报告
2. 部门评价:分指标评定达标 / 不达标
3. 实地核验:抽查、第三方核查,核验数据真实性
4. 综合定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定结果
○ 全部指标达标→优秀
○ 1 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 或 3 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不合格
○ 其余→合格
考核结果不是一纸报告,而是硬约束、硬激励。
• 不合格:30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整改,逾期不到位约谈
• 合格但部分不达标:通报提醒
• 优秀 / 单项突出: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 干部任用:作为领导班子与干部考核、选拔、监督重要参考
• 追责问责:重大失职失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数据造假直接定为不合格并严肃追责
• 数据支撑:以国家统计数据为主,碳市场与部门数据为辅,建立动态监测预警
• 平稳转型:统筹双碳、发展与能源安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平稳接续
• 遏制两高:严禁盲目上马,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实行碳排放等量 / 减量置换
• 央企对标:国务院国资委参照制定中央企业双碳考核制度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双碳工作从“软倡导” 变为 “硬约束”:
• 地方发展必须算清“碳账”,绿色低碳成为政绩核心导向
• 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建筑全面绿色转型加速
• 企业面临更清晰的碳约束,碳市场、绿电、节能技术迎来更大机遇
• 2030 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面落地
双碳目标是国家战略,更是全民行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的落地,让责任更清晰、目标更明确、执行更有力。
让我们共同见证——绿色低碳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中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