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人民法庭审判技术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3 点击数: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委托浙江坤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兰亭人民法庭审判技术用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将其调查报告情况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一、公众查阅报告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网站查阅兰亭人民法庭审判技术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以向业主单位或编制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如下:
(1)业主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88213787
(2)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坤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袍渎路25号节能环保科创中心1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928009074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获取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0VHq_47mUp1-ww0Yp8saA
提取码: djiy